天国拯救,主角的生父_打赢官司告慰天国亡父,13岁少女铿锵行走风雨中

  13岁的孩子,大都还依偎在父母温暖的怀里撒娇邀宠,而重庆市大足县13岁少女蒋欢欢,却在承受着和她相依为命的爸爸突遭车祸丧生的痛苦。还不仅仅如此,爸爸死后他的受雇身份得不到老板的承认,老板不仅不做任何赔偿,还散布言论让爸爸的名声受损……是可忍孰不可忍!13岁的她毅然用稚嫩的肩膀扛起了寻证求法、替亡父申冤、讨要赔偿的重担。结果,她以超出同龄人的智慧和坚忍,在经历了一年半的曲折和磨难之后,终于在2007年12月打赢了官司――为爸爸的尊严正了名,也为她自己获得了14.0852万元抚养赔偿金,告慰了在天国的爸爸!
  
  慈父拼命为女圆梦,车祸身亡孤女心多痛
  
  1994年出生的蒋欢欢,家住在重庆市大足县城。爸爸蒋朝明从县百货公司下岗后,一直给个体老板开出租车。妈妈王德英是重庆广电集团的业务员。两口子都喜欢文艺,也许是遗传的影响,小欢欢自幼在唱歌跳舞方面有着过人的天赋,四五岁就成了能歌善舞的小明星。
  为让欢欢有个美好的未来,疼爱女儿的蒋朝明带着女儿四处寻师学艺,不管酷夏寒冬、刮风下雨,每个星期,他都要坐车换乘,接送欢欢去教师家里练功。
  为了给女儿创造条件,蒋朝明还拼命挣钱,白天替人开出租车,晚上或周末就兼做清洁、守夜、搬运三份工,每天要挥汗劳累14个小时以上。
  2003年欢欢9岁时,这个原本欢乐温馨的家庭因为父母感情不和突然解体了。在哭劝父母不成之后,小欢欢最后选择了跟着最疼爱她的爸爸一起生活。蒋朝明十分怜爱这个懂事乖巧的孩子,离异后一直没有重新组织家庭,他又当爹又当妈,将女儿照顾得非常周到。
  2006年7月,亭亭玉立的欢欢小学毕业,许多学校有意想招录这棵艺术幼苗,而一直是超女“粉丝”的欢欢很想去报考李宇春、何洁所读的四川音乐学院附中――成都艺术音乐学校。蒋朝明很支持女儿。
  2006年8月15日,成都艺术音乐学校招生考试开始了,蒋朝明想亲自带孩子去应考。他给雇用自己的车老板陆敏请假,陆敏却没有答应。蒋朝明是个诚实守信的汉子,他请来王德英带女儿去应考,自己坚守工作岗位。
  欢欢和妈妈去成都那天,女儿撒娇地搂拥着爸爸的脖子说:“老爸,您开车要小心哟!您别担心我,我绝不会让您失望的!”蒋朝明也欣慰地叮嘱:“乖女儿,好好考试,考取了,爸爸就给你隆重庆祝一次!”
  8月17日,蒋朝明又按照老板陆敏的安排,开起夜班的士。傍晚时分,他载客开到县城八角庙桥时,桥平路宽,车速极快。突然,一个小男孩在的士车前三四米处跑步横穿公路,眼看车子就要撞轧过去,蒋朝明赶紧避让,结果失控的车子像脱缰的野马,在撞断桥上石桩后坠入河中,蒋朝明溺水身亡。而车上两名受轻伤的乘客被人救起,但车辆已严重受损。事发后,当地交警部门认定死亡的蒋朝明负事故全责。
  而此时,蒋欢欢通过了多轮竞考后,幸运地从2000多名参考少儿中脱颖而出,成为被招收的40名学员之一。
  8月18日,欢欢和妈妈从成都坐车回大足县的路上,接到了大伯打来的电话:“孩子,你要挺住啊,你爸爸出了车祸……”得知噩耗,小欢欢瘫在巴士上号啕大哭起来。
  回到家,欢欢扑在冰棺上泣不成声:“爸爸,您说的等我的好消息啊,您说的等我回来庆祝啊!现在,女儿考上了自己喜欢的学校,为您争气了……可您怎么却走了啊?”
  爸爸要火化下葬,可家里一分钱也没有。大伯带着欢欢找到车老板陆敏,哀求她能看在蒋朝明没日没夜替她打工和孤儿欢欢可怜的分上,能给一点丧葬费。谁知,陆老板阴沉着脸振振有词地说:“从8月1日起,我就没有再请他为我开车了!8月17日那天,是他主动替我生病的另一位驾驶员揽私活,开私车,帮私人忙,他的死跟我没有一点关系!凭什么我要给他丧葬费呢?”
  看到陆老板那副毫无人情味和拒人千里的狡诈面孔,欢欢脆弱受伤的胸口像撒了一把盐:剧痛,愤怒!
  
  车主冷漠激怒少女,替父申冤行走风雨中
  
  爸爸突然离世,留给小欢欢的是满心的痛楚,一夜之间,这个小姑娘仿佛长大了许多,开始学会坚强和思考:爸爸明明受雇给陆老板开车多年,怎么在出车祸死亡时,突然就成了“揽私活”、“帮私人忙”、“所有责任自己负”呢?车老板推卸责任也罢了,令人生气和不解的是,爸爸长年累月辛辛苦苦为陆老板赚大钱、创利润,现在人死了,老板没有一句安慰话,连送个花圈表示一下善心诚意的举动也没有。
  车老板的冷漠、自私和无情令欢欢心寒!更令欢欢气愤的是,陆老板和家人还到处宣扬:“蒋朝明的死,是他自己喝醉了酒,出的车祸。”“蒋朝明这次车祸,把我害惨了!让我损失和背债五六万元!搞得我日子很难过。”“他人死了,家属还好意思找我要丧葬费,我还没向他们索赔呢!”
  这一句句冷酷无情的话,像一把把尖锐的刺刀,深深地扎进欢欢滴血的心,让她无比心痛和愤怒。
  安葬爸爸后,小欢欢毅然向妈妈提出:“我不能让爸爸就这么不明不白地死了还要受到恶言污蔑。我不去上艺术学校了,要弄清楚爸爸打工的来龙去脉,坚决要讨个说法!”
  王德英怕女儿耽误学习,也惧怕陆家人在当地的势力,劝女儿息事宁人,接受现实,并表示以后由她来抚养欢欢。
  爸爸为了自己成长,受了那么多的苦累,这次带着冤屈死去,自己连冤屈都害怕为他申诉,这怎么对得起九泉下的爸爸啊!那几天,小欢欢的心揪成一团。她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一遍遍抚摸着爸爸的照片哭泣。
  一天深夜,欢欢又因梦见爸爸而哭醒。她扑进妈妈怀里,泪流满面地哀求:“妈妈呀,我爸真的死得冤啊!不弄明白他是怎么死的,不为爸爸讨回公道,我不甘心啊!你带我去找律师吧,咱不能就这么软弱怕事!”
  2006年8月22日,欢欢让妈妈陪同,到大足县名豪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告诉母女俩:“如果蒋朝明与车老板存在雇佣关系,那他就是在劳动中死亡,按《劳动法》规定,雇员在劳动中死亡,雇主就应该赔偿雇员死亡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打官司一定会赢。”
  回家后,欢欢开始寻找证据,决定以死者遗孤的名义起诉这个“恶”老板。
  令人遗憾的是,小欢欢翻遍了家里每个箱柜和爸爸的所有遗物,没有找到他与陆敏签订的劳动合同,也没有找到其他有关证据。
  2006年8月,“火炉”重庆酷热难当,室外温度在40多摄氏度。为了找到证据,小欢欢与妈妈在每个酷热的夜晚,都要一起来到街头等候、拦截一辆辆出租车,或去出租车司机家里拜访、询问那些曾经见过蒋朝明开夜车的司机叔叔,请他们帮忙作证。有不少司机知道真相,但怕得罪陆老板,都不愿意作证。
  “叔叔,求求你们了,我爸爸都死了,他还背着不白之冤,只希望你们发发善心,说句真话,证实一下他是不是在开私车啊!”欢欢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哀求,最后还是有4名善良正直的出租车司机写了书面证词,证实从2006年1月至8月17日,他们每晚都看到蒋朝明在开渝C44905号出租车,并经常看到蒋朝明在夜里跟车老板陆敏打手机,联系汇报车况和业务经营情况。
  这些证据搜集到后,小欢欢又到电信公司查证爸爸与陆老板的移动电话通话记录。拿到通话记录单,小欢欢惊呆了:从2006年7月1日到8月17日,爸爸与陆敏竟然通话高达146次,8月1日以后通话60次,就在17日出车祸的当天也通话4次,这些通话基本上都是在晚上或凌晨。这说明,爸爸开陆敏的夜班车,天天深夜在汇报经营情况啊!
  证据搜集好后,8月25日小欢欢委托律师写好诉状上告到大足县法院,要求陆敏赔偿爸爸死亡的各种费用25.1万余元。
  妈妈和代理律师带着小欢欢坐在了原告席上。在法庭上,争执的焦点是:2006年8月17日出车祸那天,蒋陆双方是否存在雇佣关系。
  小欢欢和律师出具了4名司机的证词和2006年8月1日至17日的移动电话通话记录。而被告陆敏辩解说,蒋朝明喜欢酒后驾车,因怕出事故,从2006年7月30日起,自己就再没有雇用他了。从2006年8月1日起,她雇用的是方安业开夜班车。她还当场举证了与方某签订的雇佣协议书。8月17日,方安业生病了,他找到蒋朝明协商后,蒋为了揽私活,私自替方开夜班车,并未经过自己同意。方安业也在法庭上证实这个说法,另一位开白班车的司机唐某也出庭证实,8月1日后,蒋朝明没再给陆敏开车。
  至于8月1日后的60次通话,陆敏辩解说是因为她还欠蒋朝明500元工资,蒋朝明一直追要,所以才打的电话。据此,她声称,蒋朝明跟自己没雇佣关系,他的死,自己不负任何责任。
  法官采信了陆敏的辩解和证据。事后,合议庭认为蒋陆二人无雇佣关系,不存在为车主工作中死亡的事实,驳回了欢欢的所有诉讼请求,并判令蒋欢欢负担本案的1.12万元诉讼费和保全费。
  一审输了,输得欢欢更加心痛和不甘!
  
  含笑九泉吧爸爸,女儿终用铁证赢回公道
  
  2006年9月中旬,欢欢上学后,痛失爸爸的悲伤之情还是压得她喘不过气来,愤怒的欢欢根本没心思跟老师学唱歌跳舞。11月11日,她下定决心,拿着判决书找到老师请了假,倔犟而固执地回到重庆市大足县,继续请律师打官司。
  母女俩从大足县坐车赶到重庆市,找到东方联合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何小舟,请她代理上诉。何律师看了一审材料后,觉得证据不够,再次要求找寻新的证据。欢欢回到大足县,从一位曾经与爸爸很铁的司机叔叔嘴里得知,每位出租车驾驶员必须办理“从业人员上岗服务证”,如果爸爸受雇于陆敏,陆敏一定会为其办理此证件。欢欢急忙赶到县出租车管理办公室查询,发现陆敏确实为爸爸办理了此证件,可在爸爸死后的第二天,陆敏取走了爸爸的上岗证销毁掉了。
  何律师告诉欢欢母女俩,如果这一关键铁证灭失了,孩子爸爸的官司就难打了!为了找到该证据,欢欢多次找到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的叔叔,泪如雨下地讲自己停学为爸爸上诉的原因。孩子的真情终于打动了一位好心叔叔,他悄悄将陆敏为欢欢爸爸办上岗证的存档申请和缴费收据复印给了她。
  捧着这个铁证,欢欢喜极而泣。她把新证据交给律师后,又担心二审不公正,就花了一天的时间,认认真真地给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汪洋写了一封信,信中讲述了她爸爸出车祸死亡、她生活维艰的情况和对一审判决不公正的不满。最后,她哀求汪爷爷能为民做主,监督法官公正审判她爸爸的案子。信写好后,这个13岁的女孩亲自把信送到市委办公厅。办公厅一位领导批示后,帮她转送给了二审法院。
  此时,王德英为女儿打这个官司已经倾囊而空了!二审的诉讼费和律师费又要3万多元,钱从哪里出呢?王德英心急如焚,四处筹借,小欢欢也暗暗地焦急。2006年12月初,她回到学校后,经常在晚上和双休日外出,老师和同学很担忧她,几次跟踪后才发现,13岁的她竟然在夜总会当DJ领舞,在西餐厅、宾馆宴会厅唱歌跳舞……原来,她不想太拖累妈妈,自己在拼命挣打二审官司的经费啊!
  欢欢的“自救行动”很快遭到老师和学校领导的制止,他们怕小小年纪的她出事。
  2007年8月,二审在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进行,陆敏继续辩解,夜班是方安业在开车,白班是唐某开车的说法。何小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陆敏为蒋朝明办了“从业人员上岗服务证”,而对方安业就根本没办“上岗证”。而按出租车行业管理规定,没有办理“上岗证”,方某是不能上岗开出租车的。
  唐某开白班车,车主没有与其签雇佣协议书,为什么会在出事后,单单出现了车主与开夜班车的方安业签雇佣协议书,并且在协议中还明确约定请人代班自行负责的后果,这岂不是“弄巧成拙”吗?
  何小舟称,蒋朝明从2006年7月1日到8月17日出事那天的手机通话记录时间极短,绝大多数都在每天深夜或凌晨。有时只有几秒钟,如果是被解雇后索要工资,不可能在凌晨打电话,也不可能每次通话只谈几秒钟啊,这不合常理。按照出租车经营要求,这个时间段,应该是蒋朝明在惯常地向陆敏汇报业务和经营情况。谁也不会在深更半夜索要所谓的工资。归纳这些证据发现,它们已经形成了证据链,完全能够证明蒋朝明和陆敏之间已经形成雇佣关系。二审法官采纳了何小舟的这一观点。
  最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蒋朝明与陆敏的雇佣关系成立。蒋朝明在雇佣劳动中死亡,雇主理应赔偿。因蒋朝明操作不当导致车祸,应减轻陆敏的赔偿责任。2007年12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蒋朝明死亡产生的赔偿费用有23.4万元,由陆敏承担60%,其余的40%由蒋朝明自行承担。最终,法院判令车主陆敏赔偿给蒋欢欢父亲死亡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共计14.0852万元。
  蒋欢欢握着沉甸甸的终审判决书,长长吐了一口恶气。一年多的奔波、焦虑、愤怒和求证艰辛,终于在这一刻得到了释放。虽然法院判赔的金额并未达到她和妈妈的期望值,但为爸爸洗清了冤屈,找回了尊严,让“歹毒”的老板低头了。
  2008年1月16日,蒋欢欢和妈妈来到重庆市大足县龙岗镇石坝村蒋朝明的墓前,女儿特地把二审判决书复印件、自己的优异成绩单和专门给爸爸写的一封信,一边泪流满面一边读给九泉下的爸爸听。她说:“亲爱的爸爸,您为女儿付出的爱,付出的艰辛,女儿都体会到了。女儿圆了读艺术学校的梦,还要圆明星梦。女儿不会辜负您的期望的,您就含笑九泉吧!这次,我们为您讨回了公道,索回了尊严,您可以在天堂放心了!”
  
  编辑 / 尤 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