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建设


  摘要 评判法治国家最重要的一条标准之一就是拥有良好法治意识的民众。如今,国家正处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阶段,但是,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想相对于国家法治建设来说相对不足,仍有很大的進步和提升空问。目此,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建设刻不容缓。
  关键词 公民 法治意识 法治建设 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6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359
  构建法治国家不仅需要有良好的国家法律体系,同时也要求公民有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并予以贯彻实施。进入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建成,法律制定基本覆盖了各个领域,同时我国的法治化建设也得到了长足稳定的发展,法治已经成为人民群众更高的价值追求。法治若想从理论口号转向实际贯彻,这需要更多的努力。因此,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应充分重视人民大众的参与性,重视发挥公众的作用。
  一、公民法治意识的含义及其社会功能
  (一)公民法治意识的含义
  法治意识是指社会民众对法律运行的主观感受和对依法办事依法治国的意志性体现,是当代我国社会意识形态体系中最重要的意识之一,它有助于培养人们对法律的认识与信任,从内心深处推动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并通过法定途径以合法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公民的法治意识最深层次内容为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与义务,这是法律意识的最规范化表现形式,同时也是一种能够被公众普遍认可的社会思想。
  法制意识和法治意识是两种不相同的社会意识,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法律意识是法治意识的思维起点,法治意识是法律意识的更高层次体现,两者的侧重点不一样。法治意识是社会意志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法律意识不同的是法治意识更加强调人们对于法的本来面目、法的追求取向理解和认识。因此,法治意识的主观作用更加强烈一些,是对法律意识的进一步发展。
  法治意识是法律意识的更高表现形式,具有法治意识的公民不仅要遵守、服从法律,而且能够对法律现象进行分析研究,对有害于社会发展的“恶法”理智的进行批判,主动地依据法定程序进行修改或者废止,进而维护法的权威性与规范性,促进法与人和谐相处、共同发展。
  (二)公民法治意识的社会功能
  1.公民法治意识具有法制建构功能:
  法治社会的最基本要求就是要实现依法治国,这就是要求必须有法律可以遵守,法制建构指的是法律实现的全过程,包括法律制定、法律实施等关键环节。法治意识对法制的建构性功能最主要的表现途径体现在法治意识对立法环节的影响作用,有良好的法治意识可以保证制定出来的法律体现法治精神,不违法、不违宪。
  法治社会要求“良法善治”,这就是要求制定出来的法律既要符合当代法治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适应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引导社会前进。实现“良法”是良法善治的条件,这就需要人民群众拥有良好的法治思想,在法治的作用下才可以制定出更多的符合理论和适应实践的良法。此外,法治意识还具有对立法工作的评判作用,评判立法过程中的科学程度和价值取向,提高社会公众主体对法律的认同度和理解度。法治意识是法律最高的价值追求,因而,在立法过程中,法治意识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2.公民法律意识具有法律运行功能:
  公民法治意识的运行功能是指人民较高的法治意识对法律实行实践与运用的正向影响,主要是对执法、司法、守法等环节的影响。公民拥有较高的法治意识可以更好的理解我国制定的法律、更好的遵守法律,当自己权益被侵犯时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司法机关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机构,是国家实现法治的最后一道屏障,司法中法治意识为司法独立提供了强而有力的思想保障。这里所说的“执法”是狭义的执法,只有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法治意识,那么他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真正落实依法执政,实现高效合理合法执政。
  3.公民法治意识可以推动国家的道德建设: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基本构成要素之一就是公民具有良好的法治意识,这也就是要按照法治的基本要求依法办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我们现在建设法治国家,既注重法律的规制功能又要发挥道德的教养功能,二者必须得兼且不可偏废。公民的法治意识的提高有助于在全社会构建出具有普遍意义并得到人民普遍遵守的社会法律道德。这里所指的社会法律道德,既是社会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道德在法律领域的具体体现,包括公民对法律的认同和遵守,也包括对内心道德法的遵守,这使法治意识有了特殊的含义。
  二、加强公民法治意识建设的途径
  (一)提高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
  1.重视培养立法者的法治意识:
  立法是指运用法治理论和法治思维制定法律的全过程,对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体的法治意识具有重大作用。而在立法过程中,立法者起着关键性作用,所以若要制定出符合法治社会要求的“良法”,就必须系统地对立法者进行思想教育,使其不断提升自身的法治意识。此外,立法者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在日常中也可以潜移默化的将法治思维影响到身边的人,进而推动全社会整体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
  2.加强培养执法者的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是“法治”而非“人治”,这就要求执法者对自己的角色有一个准确的定位,那就是努力提升自己的法治意识,加强自己的执法能力。现如今我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来源广泛,个体水平差异较大且整体法治意识水平偏低,这严重影响到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还有可能影响到社会民众中已经形成的法律意愿。因而,只有执法者法治意识的提高,才能实现真正的严格依法行政,执法者才能将法治意识传递给广大人民群众。
  3.加强培养司法者的法治意识:
  公民正义感的提升和对法律依赖的养成必须依赖于司法的公正,作为法治基本条件的公民法律信仰也同样依赖于此。国家虽然确立了司法独立的原则,但是由于司法者法律业务能力良莠不齐,导致我国司法工作还达不到预期效果。这就要求提高司法者的法治理论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只有这样,法治意识才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传播,从而推动法律活动顺利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