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个人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近些年来,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中处处都有法律顾问活跃的身影。对于法律顾问服务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聘请乙方为常年法律顾问。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派出服务的律师

  乙方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法、公正、独立、优质、高效的原则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期限

  暂定为壹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双方再议是否续约。

  三、服务内容

  1、就甲方经营中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及指导,尽可能防范经营风险;

  2、协助甲方起草及修改各类法律文件;

  3、代表甲方向债务单位及个人发出催款律师函或致电;

  4、协助甲方完善对内的规章制度;

  5、为甲方处理劳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6、为甲方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7、进行必要的工商、产权专项调查;

  8、对于顾问单位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行为出具见证书;

  9、为甲方安排举办每月一次的专题法律讲座;

  10、提供最新法律、法规;

  11、每年上门服务不少于10次。

  四、报酬

  乙方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元(大写)外,另支付签约费 元(大写);顾问费和签约费于本协议订立之日一次性付清。

  五、特别约定

  乙方严守甲方机密,涉及甲方的纠纷案件及甲方的一切相关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泄露和公布。

  六、工作联系方式

  双方约定,双方的业务联系一般情况下应通过双方所指定的工作联系人进行,具体为:

  (一).甲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姓名:

  手机:

  电子信箱:

  (二).乙方指定的工作联系人为:

  ***律师

  电话:

  电子信箱:

  七、其他约定

  (1)承办法律事务需要向有关机关、单位或部门交纳的费用,如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等,由甲方负担。律师在承办法律事务过程中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如调查费、交通费、食宿、通讯、材料打印费用等,亦由甲方负担。承办律师应当尽可能节约开支。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书面形式商定。

  八、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顾问服务合同范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甲方因业务发展和维护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就聘请乙方担任法律顾问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项 聘请事项

  1、甲方因工作需要聘任乙方律师作为甲方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同意并指派 律师为甲方法律顾问。甲方同意乙方安排本所或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助理协助办理本合同项下委托事务。

  2、乙方承诺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在聘期内为甲方提供综合性的法律服务;

  3、乙方经甲方书面许可后可调整乙方指派之法律顾问(律师)。

  第二条 乙方的服务范围

  1、为甲方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和政策依据;

  2、帮助甲方审查日常经营性合同;

  3、协助甲方建立健全劳动合同、人事管理体系制度,解答甲方有关劳动法律法规所涉及的相关问题;

  4、为甲方董事会、经营范围、章程、分支机构设立等公司注册登记信息变更所涉文件提供法律审查意见,为公司规范运营提供法律服务;

  5、应甲方要求,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发表律师意见;

  6、接受甲方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诉讼、非诉、调解、仲裁活动并就甲方重大事件接受甲方邀请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及经甲方授权就重大事件对外出具律师函;

  7、经甲方特别授权,签署、送达或接收法律文书;

  8、完成甲方公司日常经营所涉的其他法律事务。

  乙方办理上述事项,除第6项外不另行收取律师费用。

  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二条所列法律工作;

  2、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

  3、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当在取得甲方委托和收到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后,及时完成委托事项,并应甲方要求通报工作进程;

  4、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在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期间,不得为甲方员工个人提供任何不利于甲方的咨询意见;

  5、乙方指派的顾问律师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代理人;

  6、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应对其提供的法律意见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7、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8、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时,要一事一档、一案一卷,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9、乙方及指派的顾问律师要定期听取甲方意见,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当全面、客观和及时地向乙方提供与法律事务有关的各种情况、文件、资料;

  2、甲方应当为乙方律师办理事务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办理诉讼和仲裁案件时,应当与乙方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协议,签发授权书;

  4、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法律顾问费;

  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事项做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如系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 工作方式

  1、本合同期内,乙方指派的负责甲方法律事务的顾问律师工作时间、地点和方式如下:顾问律师每月到甲方公司本部现场提供法律顾问服务1-2次。日常经营合同,乙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乙方应及时予以审查并回复审查意见。

  2、如遇重大法律事务、紧急情况发生和甲方认为必要时,法律顾问应当应甲方要求到指定和约定地点及时处理法律事务;

  3、为及时实施和完成甲方委托的法律事务,双方约定,除重大紧急事项外,甲方应提前1-2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第六条 法律顾问费

  双方依据《湖北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就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顾问费(含律师费)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收取顾问费(含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耗费的工作时间;(2) 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 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 乙方和顾问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 乙方和顾问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2、收费方式、收费数额及支付时间

  双方确定的法律顾问费为每年人民币 。

  合同期内第一年乙方对甲方现有企业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审查和法律评估,就现有制度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向甲方报告,同时对甲方现有的格式合同进行审查及规范。合同期内第二年甲乙双方对乙方工作量进行共同评估,如果乙方工作量评估确实偏低的,经双方协商一致,第二年法律顾问费减按 万元收取。法律顾问费(含律师费)的支付时间为:本合同签署后5日内支付法律顾问费。

  4、支付方式

  甲方将上述法律顾问费支付至如下帐户,且乙方应出具正式发票:

  乙方单位名称: 律师事务所 开户行:

  帐号: 清算行号:

  网上划款清算号:

  第七条 代收费用及差旅费

  1、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

  2、乙方为甲方办理法律事务,所需要的差旅费用应当先行向甲方预收,具体金额根据差旅情况另行商议。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第八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作为甲方常年法律顾问的律师的;

  (2)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