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个人党费缴纳情况说明

党员个人党费缴纳情况说明

本人XXX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党费暂未缴纳,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于2018年6月大学毕业,从6月开始无工作,2019年12月我考入XXX税务局,因疫情原因,我于2020年4月1日将党组织关系转入中XXX总支部委员会第四支部(现支部),在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原支部开具介绍信党费交至2019年6月,转出到现支部期间还应纳入原支部管理,原支部未收取我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党费。现经与原支部协商,申请补交至现支部,由现支部支部补收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的党费,我自愿以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补交无工作时缴纳党费数额,按照规定比例,经核算,党费缴纳基数为2660.4元,2019年7月13.3元;
2019年8月13.3元;
2019年9月13.3元;
2019年10月13.3元;
2019年11月13.3元;
2019年12月13.3元;
2020年1月13.3元;
2020年2月13.3元;
2020年3月13.3元;
2020年4月13.3元,以上合计:133元。

党员姓名:XXX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