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删除的处方] 淘宝处方订单怎么删除

在秦可卿病危之际,贾珍托冯紫英请了太医张友士来诊脉开方。张友士诊断完后,开了一张“益气养荣补脾和肝汤”的方子:人参二钱,白术二钱土炒,云苓三钱,熟地四钱,归身二钱酒洗,白芍二钱炒,川芎钱半,黄芪三钱,香附米二钱,制醋柴胡八分,怀山药二钱炒,真阿胶二钱蛤粉炒,延胡索钱半酒炒,炙甘草八分,引用建莲子七粒去心红枣二枚。
  贾蓉看了,说:“高明得很。”贾蓉对中医也许略知一二,但他给我的印象却是个不学无术的贵族公子,因此对他的话是不能过分当真的。
  《红楼梦》是一部百科全书,我曾听人说用了张友士开的这个处方真能治好病。但也有人抄下这处方去问大夫,大夫说:“这是一副既治不好病,也吃不死人的安慰剂。作为医生,总是要聊尽人事的。”我想,这难道就是贾蓉说的“高明”?
  其实,真正“高明”的是曹雪芹。曹雪芹把处方一字不落地写进《红楼梦》里,这恐怕在世界文学史上都是罕见的。正所谓做非常之事,必非常之人。有人说曹雪芹如此郑重其事,堂而皇之地把这张处方写进自己的作品,如能申请吉尼斯纪录,估计《红楼梦》是独一份。当然,曹雪芹在书中抄进这十四味中药和两味药引子绝非是为了上吉尼斯纪录。
  我初看《红楼梦》时,没有留意张友士的处方,第二回看时也没有细看就翻过去了。经过数年之后再看,这张友士的处方却令我胡思乱想,欲罢不能了。
  第一,我想到处方里第一味中药人参是万万不可疏忽的。因为贾珍看到这处方上有人参,就要贾蓉“用前日买的那一斤好的罢”。王熙凤对秦可卿说:“你公公婆婆听见治得好你,别说一日二钱人参,就是二斤也能够吃得起。”人参这味药极为珍贵,几年前有人送了我两根,我舍不得吃,一直收着,有一天听说好友的父亲病了,于是拿去给他吃,谁知吃下不久,好友的父亲便离开了人世,我由此知道这人参并非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在贾府里,多次写到人参,如送给贾瑞的“渣末泡须”,还有那根收了上百年的人参,那都是没有药效,救不了命的。而秦可卿用的是“前日买的那一斤好的”,也许秦可卿因吃了药力过大的人参而死的也未可知。这样想来,这张友士的处方绝非可有可无。以前我看到的《红楼梦》版本,有的校订者自以为“高明”,就把这张处方给删去了,好在近几年出版的《红楼梦》又几乎全部给补上了。
  第二,我想《红楼梦》既然是一部百科全书,应该有万物皆备于我的胸怀,能容得下诗、词、曲、赋,还容不下一张处方吗?这样想,仿佛是曹雪芹借着这张处方来炫耀作品包罗万象,显示自己的学识渊博。曹雪芹在写《红楼梦》时,他自己就是一个“病秧子”“药罐子”,久病成医,多灾多病的曹雪芹对药物药理要比常人懂得多,但若以为他借此来炫耀自己,这就是读者的浅薄了。李国文先生说:“曹雪芹將张友士为秦可卿开的药方抄在自己的作品中,很可能是他一次心醉的早恋记录。”想一想也不无道理。秦可卿是一个极美丽又成熟的女人,对正处于性觉醒期的少年的诱惑力极大,处在情天孽海中的少年贾宝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曹雪芹本人。秦可卿死后,只留下了这张存有伊人芳泽或死因的药方,将其保存在书中的愿望,对一个懂医而又恋得太深的作者来说,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第三,我想我不得不佩服曹雪芹见多识广,学问渊博,曹雪芹居然连医生写的字都认识。我自己是最怕看医生的处方的,那上面的字我几乎全不认识,我全家都不认识,我单位里也没几个人能看得懂处方单上的字。曹雪芹把张友士的处方抄在书里,也许张友士的字工整好认,抄下来给其他医生作个榜样也未可知。但把这十四味中药和两味药引子全抄进去,有这个必要吗?难道曹雪芹不懂得惜墨如金吗?这样写下去,不就把短篇写成中篇,中篇写成长篇,长篇写成超长篇了吗?当然,如今的稿酬是按字数计算的,可那时曹雪芹写得再长也没人给他发银子,何苦呢?我想了又想,曹雪芹之所以这样写,一定是想让自己写的作品真实可信,看上去跟真的一样。巴尔扎克认为,当我们看书的时候,每碰到一个不正确的细节,真实感就向我们叫着:“这是不能相信的!”如果这种感觉叫得次数太多,并且向大家叫,那么这本书现在与将来都不会有任何价值。鲁迅说自己宁看《红楼梦》,不愿看《林黛玉日记》。我想这一定是曹雪芹的“敢于如实描写”吸引了鲁迅,让鲁迅觉得真实可信。正如曾写过《三都赋》,并使洛阳为之纸贵的左思所说:“美物者,贵依其本;赞事者,宜本其实。匪本匪实,览者奚信?”
  曹雪芹不仅把张友士的处方写得真实可信,在《红楼梦》中,还有许多情节都令人深信不疑。如那份关外黑山村乌庄头账单上所缴纳的物品与张友士的处方相比要长数倍,有人据此算出了宁荣两府的经常性收入。
  王蒙说《红楼梦》永远是一部刚刚出版的新书,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发现。“读《红楼梦》,日有所得月有所得年有所得,十年二十年三十年各有所得。”我相信,当我再次看到张友士开的这张处方时,一定会想得更多,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