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潭水,美好回忆] 桃花潭水


  山沟里不知道哪来这样一片艳丽壮观的桃林,桃林里不知道怎么就安了几户闲散的人家,门前一条小溪又清又缓,过山过桥,千年百年的样子,估且管此山叫桃花山,此水为桃花水,此村自是桃花村,村里的姑娘是桃花的蕾,媳妇是桃花的蕊,男人是桃花的根,和桃花沾上亲故,就有了诗画情意,仙道缘份,故事就起了头儿,前世今生几重几辈的意思。
  村里人以桃林为生,男人上山打柴,女子伺弄桃林,种桃卖果,养蜂酿蜜,采花泡酒,在自给自足的生活里隔世逍遥。
  村西头有一户人家,母女两人,没人去追究他们怎么到这里落了户。女儿从十岁到十六岁,长成了一朵桃花,梨涡里盛着笑,不用言语颜色都在里头,人唤小桃红,山里人喜欢和桃花有关的一切,尤其这个小桃红。小桃红娇而不矫,柔而不弱,每年和母亲一起管理自家几亩桃林,花开授粉,果熟卖果,母亲把整钱留下置办家什,筹备女儿嫁妆,想到嫁妆,桃红端端红了脸,红衣红裙,红红的喜烛,红红的鞭炮,红红的希望就在明天的山外,四个轮的汽车,蜂巢一样的楼房……有时候母亲也会为女儿留下零花钱,姑娘大了,要有自行安排的零碎。
  这天,母亲摘桃子扭了脚,卖桃子的事自然落到小桃红一个人身上。小桃红早早吃了碗泡饭,沾着还没有干的晨露,背起满满一筐桃子,水灵灵仿佛可以滴下琼浆来。她的桃子卖相好,价钱便宜,不消片刻就卖完了。小桃红不像往日那样流连市集,急急往家里赶,回家还要为母亲做饭呢。
  二
  五月的阳光已然有了热度。小桃红戴了竹笠,手里摇着一方小手帕,转过矮茅屋,走过小石桥,迎面走来一个背画夹的小伙子,高个子高鼻梁,单眼皮薄嘴唇,雪白的衬衫角染上两笔彩色的颜料,男孩子也有长得这么秀气好看的。
  “姑娘,请问附近是否有个桃花村?怎么走?”小伙子用手背抹了把汗水,很阳光。
  “转过这个山坳就可以看到一条小溪,逆着溪水走上五里路,就可以看到一大片桃林,那就是了。”小桃红不想在一个陌生人面前暴露自己。
  “你是桃花村的?难怪——”
  桃红不说话,瞥了他一眼,小伙子赶紧住了口,他知道这样的姑娘肯定经常被人夸赞,过多的夸赞是会起反作用的。
  “你去桃花村做什么?”
  “我叫冯达,学美术的,上个月听同学说这附近有个桃花村,想来写生。转着转着就迷了路。还好遇到你。”冯达一厢情愿地把身份来由交待个干净。小桃红不由得也话多起来。年轻孩子说话容易投缘,投缘了就容易交心。
  “你来得不是时候,花都谢了。”
  “赏花不是时候,吃桃子却正当时。”小伙子得意地吹起了口哨,哨音是好听的“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有点洒脱的痞。
  说话间到了村口,只见满树的桃子遮遮掩掩,羞羞涩涩,待嫁的女儿般,村里已有炊烟从桃林里升起,是午饭时候。几棵老桃树下,一群鸡鹅信步悠游,天大的事情也惊扰不到它们。风从树林中挤过来,带两分微微的甜意和醉意,三两声犬吠,拐弯拐角地来,软软的是巴结讨好的意思。
  “附近有饭馆吗?”冯达摸着开始叫唤的肚子,有两分腼腆。
  “没有。”
  “那,我可以上你家吃吗?我给钱。”小伙子挺诚恳的。
  桃红掩口笑了笑,表示答应了。
  三
  桃红很能干,生火烧饭,敲了几个鸡蛋,和了面,切了香葱,摊了两张大饼,汞了一盆苋菜,浇上红艳艳的辣子油,洒上炒香的白芝麻粒,家常又热情。冯达早饿得失了斯文,吃得稀里哗啦,比城里大饭馆的菜可心多了。看看桃红母女,不好意思地抹抹嘴角,“真好吃,要是你家开一家小饭馆,生意肯定红火。”
  “我们村家家都会做这个,不兴去别人家里吃饭,花冤枉钱。”
  “要是外村或外地的人来呢,比如我……”说着,又往嘴里塞了一张饼。
  “自家的桃林还忙不过来呢,哪有闲功夫开饭馆。”
  “开了饭馆就挣了钱,有了钱就可以请人看桃林,这儿自然条件好,旅游资源丰富,稍加宣传,来看桃花摘桃子的人肯定多,有人来,就得有地儿吃饭,要是再盖两间房开个旅馆,生意肯定更好,我敢说,现在村人还没这样想的,你要是这样做了,肯定挣钱。”冯达沉浸在自己的设想中,好像这里已然花海人山。
  桃红不语,也不知往心里去了没有。
  午饭后,小桃红要去溪水边浣洗衣服,冯达背了画夹去写生。二人说说走走,看看留留,阳光暖暖地烘着,花树草木杂然熏蒸,格外好闻。
  小河两边,芦苇一丛一丛,细细尖尖的叶子披拂着,是蒹葭水远的意思,两只水鸟立在草尖儿上,苇草弯成一道好看的弧。阳光铺到水面上,碎成一河金子,三五只鸭子不远不近地游弋,声声相叠,些许残红从水的上流逐波而来,听天由命的随性样子。桃红拣一块干净的石头坐下来,棒槌击到衣服上,水花溅到衣衫上,阳光斜斜地打在发上身上,透过水波折射,那金子便贴在额上脸上,花黄般,冯达看得呆了,远远地找了一个角度,支好画架,调好颜料,把这天光与水色,美人与群鸭,装进了画框里。他的每一筆都是那样水到渠成,思维从来没有这样顺畅过,上一笔还在涂抹,下一笔已经有了铺垫,像老太太打太极,也像这溪水的来路,创作的灵感在脑海里源源不竭。当他抹上最后一笔色彩的时候,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撞了一下,有粉红的涟漪如这溪水般流淌。
  洗好了衣服,桃红起身走向冯达,拿过画夹看了看,“这是谁?”说完噗哧笑了,一口白白细细的糯米牙珠贝般。天色尚早,桃红把光脚丫子浸在水里,红红白白,小鱼儿般,裤子衣服濡湿了一片,也不管,只傻傻娇娇地笑。捡一块石头,掷向水中,惊起远游的鹅鸭,他们又笑,好像什么事都有笑的理由。阳光开始温柔起来,整个桃林都被渡上了一层橘红。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远古的诗经仿若这流水般,远远地来,远远地流,这浣衣的少女,可是从诗中画中来,可是宜其室家的女子?
  冯达心里荡起了秋千,一下高一下低,悠悠晃晃。
  四
  每天冯达早早起床,有时候一个人去山里写生,画猴儿雀儿,红叶红花,有时候和桃红去摘桃子,桃红随便一个角度,都能入他的画。他特别喜欢桃红的笑,那是不知人间忧愁疾苦的笑,和小孩子的哭笑一个意思,干干净净,任何破坏都是犯罪。冯达的创作灵感出奇的好,把村里的山山水水花花树树看了个遍,画了个遍。
  有月亮的夜晚,他们坐在桃树下,啃着桃子,有时候冯达讲学校里的老师和同学,有时候桃红讲从妈妈那里听来的桃妖鬼怪。冯达不信,却爱听,第二天,就画了一幅桃妖,鬓发如云,双颊如霞,黛眉入鬓,眉目含情,纤指柳腰,红衫白裙,锻带飘飞。
  “桃仙吧,妖精也有长这么好看的?”
  “仙都在天上,妖才来人间。”
  “织女不也是仙,还不是为了牛郎来人间……”说到牛郎织女了,话意自然深了去,二人缄口默默。
  桃红喜欢看冯达画画,他的手细细长长,尖尖瘦瘦,比女人的手还好看,这双手,要是放在黑白琴键上,肯定可以弹出优美的华尔兹,放在古琴上,也是一曲高山流水,不过,拿画笔的样子一样好看。桃红也悄悄看他的单眼皮,这颠覆了她对男人的审美标准,所有双眼皮的男子都不经看了,所有粗大宽厚的男人手都是俗物,她喜欢这双手和它的主人,喜欢单眼皮里盛着的一切喜和乐、悲和愁。
  五
  时间不知不觉走了一个月。
  这天,冯达接了一个电话,家人催他回去上班了。正纠结,桃红来找他了。
  “那天,你不是说我可以开一个饭馆吗,你来帮我,可以吗?”桃红是个有心的姑娘。
  冯达不知道如何开口说告别的话,姑娘一来就堵了他的口。
  “我要回去了,爸爸联系了一家公司,让我回去上班。”他想,桃红肯定不愿听到更多的话。
  桃红半天不吱声,就这样看着冯达,好像面前这人昨天还在问路:桃花村怎么走?恰巧问到她桃红,恰好画了她桃红,现在人家要回去了,这一来一去,不过一昼一夜啊。
  “那你什么时候能回来呢?”桃红自作主张地把这里当成了冯达的家。
  “不知道,爸爸不喜欢我画画,想我和他一起经营公司。”
  “我喜欢你第一次为我画的那张画,送给我吧。”
  冯达把它找出来,给了她,希望她能一直保留着。
  “有事的时候来城里找我。”冯达留了联系地址。
  冯达把告别的话说得很简单,逃一样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桃紅好像做了一个梦,夜半醒来,看月光泼在桃林上,像白色画纸上的涂鸦,溪水吻着石头,有点点飞花逐水流,她的世界已然成了一幅画,黑白的,定格在遥远的画板上。他对她,就像一个天外来客,被桃花误了仙机,留了下来,而今,时辰已过,良人不再。
  或许,她就是那一株未得仙道的桃花仙子,只是那个书生,却早已成为了美好回忆……